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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服装学院党建联合会章程

2018年02月28日 08:41  点击:[]

江西服装学院党建联合会章程

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:为使学校党组织和学生党、团、学组织及其他学生社团组织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方面形成合力,提高效能,特组建江西服装学院党建联合会。党建联合会是优秀青年学习、教育、锻炼成长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。

第二条:学院设立党建联合会,各分院设立党建联合分会,各楼栋设立党建小组。各级党建联合会组织、指导和协同同级共青团、学生会工作。

第三条:党建联合会成员由学生党员、学生预备党员和经过遴选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组成,名为“江服青年先锋”。

第四条:宗旨

(一)整合学生自治组织力量,加强党的统一领导,引导大学生在党旗指引下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、自我服务、自我进步;

(二)增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积极协助学院管理大学生事务;

(三)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管理,积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,为社会培养管理人才。

第五条:基本任务

(一)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的政治思想理论,引导成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。

(二)组织成员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,争做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。

(三)组织成员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,参与维护校纪、校规,协助学院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
(四)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
第二章 成员

第一条:凡是江西服装学院在校学生,积极要求进步且被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的,可志愿申请加入党建联合会。已入党的学生,自动成为党建联合会成员。

第二条:党建联合会成员公开承诺自愿接受“江服青年先锋”《十项任务》和《十条纪律》,完成义务和自我约束后,授予“江服青年先锋”称号,佩戴“江服青年先锋”徽章,以“江服青年先锋”身份在学院开展活动。

第三条:新的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,必须首先获得“江服青年先锋”资格。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团、学生会及其他重要学生自治组织的领导成员,必须首先具备“江服青年先锋”资格。

第四条: 义务

(一)按要求佩戴“先锋徽章”,处处注意表率引领;

(二)经常学习政治思想理论,每月撰写学习体会;

(三)严格以先锋标准自我对照,每月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;

(四)认真制定学业规划,力争学业成绩班级排名进前30%

(五)带头“走下网络、走出宿舍、走向操场”,带头晚上到图书馆、教室自习或到板房练习技能;

(六)学雷锋做好事,至少每月从事一次公益活动;

(七)积极参加晨练和其他体育活动,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;

(八)关心时事,每月发帖正面引导网络、微博、微信舆论;

(九)关注学院发展,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稳定隐患;

(十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第五条:纪律

(一)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课堂不玩手机;

(二)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不参与任何舞弊行为;

(三)师重教、团结友爱、不顶撞师长,不打架斗殴;

(四)自觉爱护公共卫生,爱护教室卫生,随手关门关窗关电;

(五)不带外卖进学生公寓,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;

(六)不信教、不传教、不宣传封建迷信;

(七)不在公共场合抽烟,不酗酒;

(八)不搞团团伙伙,不以任何方式发表过激言论;

(九)不在校园内骑摩托车、电动车;

(十)不沉迷于网络游戏。

第六条:权利

(一)参加党建联合会组织的学习和活动,接受学院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。

(二)参加党建联合会组织的会议,参与如何搞好江西服装学院党的建设的讨论。

(三)对党建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四)享有党建联合会内的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(五)享有监督权、检查权和质询权。

(六)成员有退出党建联合会的权利。

第三章 组织制度

第一条:本会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积极开展各项活动。

第二条:党建联合会各级组织执行学院党委决议,坚持个人服从组织、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。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,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。

第三条:党建联合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。执行副主任1名。主任由学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;副主任由学工部部长、团委书记担任;执行副主任由团委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担任。

第四条:党建联合分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1名。主任由分院党总支书记担任,副主任由学生党员担任。

第五条:学院党建联合会下设常委会。常委会由13名江服青年先锋组成,其中党建联合会执行副主任任常委会主席,各分院党建联合分会副主任自动成为委员会常委。

第六条:党建联合会设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习部、生活部。

   ()组织部: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共青团、学生会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;积极配合党的组织在学生中发展党员;负责“江服青年先锋”的资格审定、档案管理、活动考勤、评先评优;负责组织“江服青年先锋”上党课,组织学习政治理论、时事政治,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;负责年度“十佳先锋”评比。

(二)宣传部: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同共青团、学生会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;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的工作;负责组织弘扬主旋律、增添正能量的各项活动;负责在学生中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做好新闻宣传工作;负责网络管理,收集、分类、整理和保存江服学生在网络的活动信息,维护和更新学生网站;负责组织对分院精品活动的评比。

   ()学习部: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同共青团、学生会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;负责学校的学风建设;负责组织对全校上课纪律、早、晚自习的检查、班级学风评比;负责组织演讲、讲座、学习经验交流等学生学术活动,组织学有所长的学长学习成才现身说法,组织对新生进行学业规划方面的指导;负责组织对班级学风进行评比。

   ()生活部: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同共青团、学生会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;负责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;负责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,组织楼栋文化节、卫生评比、安全检查;设立江服青年先锋岗,为学生学习、生活提供便利,营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;负责对学生文明寝室进行评比。

第四章 会议制度

第一条:每周召开一次党建联合会工作例会。会议由党建联合会主任主持(或委托副主任主持),党建联合会主任、副主任,党建联合分会主任、副主任以及学生委员会常委参加会议。

第二条: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联席会议。党建联合会、团委、学生会领导干部参加会议、及时交流学生工作情况,统筹安排全院各项学生活动。

第三条:党建联合分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活动。主要任务是对“江服青年先锋”加强政治理论教育,不断培育其政治素养,提高组织凝聚力。

第四条:党建联合会的各种会议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以供党委参阅,了解情况,指导工作。

第五章 干部

第一条:党建联合会的学生干部是“先锋中的先锋”,由学院各级党组织按德才原则选拔,并在江服青年先锋中组织民意测验。党建联合会干部须接受、监督、考察、考核。

第二条:江服青年先锋中表现优秀且符合党员基本条件的,可优先吸收为预备党员;入党后表现优秀的,可选拔为干部;担任干部中表现好的,遴选留校聘为辅导员。江服青年先锋中表现差的,可通过程序取消资格。

第三条:党建联合会干部不仅需模范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,并具备以下条件:

()政治坚定。政治立场坚定,与党同心同德,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
()学习刻苦。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;

(三)工作勤奋。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党建联合会交办的各项任务;

(四)作风扎实。能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学,脚踏实地,多干实事;

(五)品德高尚。具有公仆精神,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严格要求自己,率先垂范,模范带头。

第六章 团队文化

第一条:LOGO释义:LOGO中四个青年共同托起党徽,象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,体现爱党护党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。LOGO色彩以蓝色、红色和黄色为主;蓝色代表希望,象征江服青年先锋对党充满向往;红色代表革命,象征江服青年先锋对党的忠诚;黄色代表阳光,象征江服青年先锋热情似火,积极向上。

第二条:口号:凝聚在党的旗帜下

第三条:旗帜:江服青年先锋

第四条:团队理念:讲政治、能服从;讲奉献、勤服务;讲带头、作表率;讲安全,促和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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