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:
为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,培养具有高尚师德、模范育人的优秀教师,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示范性作用,努力营造教师敬重学问、关爱学生、严于律己、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,根据《江西服装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江服校字[2018]16号)有关精神,经学校党委、校委会研究,决定开展 2018 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教学单位及其所属机构,具体为各学院、公共教学部(思政部)及其下属教研室;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就业指导(创新创业)教研室、军事理论教研室等。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在教学、管理一线的教师、专职辅导员。
一、评选表彰名额
(一)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4 个,其中二级教学单位 1 个、教研室 3 个;
(二)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5 名;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1.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管理、教育教学,作为促进教风、学风、校风建设核心内容,营造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。
2.着力解决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。促进本单位教育、教学等各项事业快速、健康发展,业绩突出。
3.班子成员团结进取、以身作则;教师为人师表,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,建立民主、平等、和谐的师生关系,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;教育、教学和科研成效显著。
4.无重大教学事故和安全稳定事故,无侵占学生利益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。
(二)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1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
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依法执教,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。在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。
2.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。
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、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,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,以培育优秀人才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。爱岗敬业、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。
3.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模范遵守家庭道德、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,较强的自律意识。为人师表,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。
4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
严谨治学,勇于创新,积极参加课程改革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。
5.无违反“十不准”“十严禁”行为;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教学事故, 在本年度考核中曾被评为优秀。
五、推荐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
(一)成立评审小组
评审小组由校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负责人牵头,教务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教学督导室、质评中心、纪检监察室、党委学工部(处)、保卫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
(二)推荐评选程序
各有关单位按照《江西服装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江服党字[2018]16 号)文件精神,开展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,在此基础上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。
1.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评选程序
(1)每个教学单位推荐 1 个先进集体进行参评
(2)各教学单位提交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报告和参评申报表
(3)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,评审小组当场考核打分
(4)相关部门审查
(5)报校党政联席会审批
2.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程序
(1)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、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推荐,每个教学单位推荐 3 名左右候选人,并提交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申报表
(2)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,进行评议考核打分
(3)相关部门审查
(4)采取学期末学生评议平均得分占 60%,评审小组评分占40%,进行排序
(5)评审结果在 OA 网上进行公示3天
(6)报校党政联席会审批
学校对评选出的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(三)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各教学单位在元月10 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。各单位相关纸质材料,包括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报告、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、申报表以及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照片在元月 10 日前交到人事处,并发一份电子文档至人事处曾冬秀同志的 OA里。
附件1: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;
附件2: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。
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江西服装学院
2018 年 12 月 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