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动态
关于转发《关于认真组织学习<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>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各机关党支部:
现将《关于认真组织学习<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>的通知》(摘要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党员、师生学习贯彻落实。请各党总支、各机关党支部至少报送一篇质量较高的体会文章给校党委宣传部。联系人:彭波。
附:《关于认真组织学习<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>的通知》
中共江西服装学院委员会
2018年1月8日